埃尔纳内斯:并非所有手球或者手臂触球都是点球,规则需要改

埃尔纳内斯:并非所有手球或者手臂触球都是点球,规则需要改
当“手球=点球”的直觉席卷看台与社媒,埃尔纳内斯的提醒切中要害:判罚从来不是简单的二选一。一个健全的判罚体系,必须同时考虑动作意图、身体“轮廓”是否被不自然扩大、以及触球发生时的距离与反应时间。换言之,并非所有手球都是点球,更不是所有手臂触球都构成犯规。
按现行指引(IFAB近年多次更新),裁判要综合三点:一是手臂位置与身体动作是否匹配;二是触球前是否发生折射/反弹,以及距离是否过近无法规避;三是球员是否借手臂获得不正当优势。只有当手臂明显扩大防守面积或有可辨别的冒险动作时,才倾向判罚点球。此时,VAR应提供“证据补强”,而非替代现场判断。
看两个常见场景:其一,皮球先击中躯干再弹到贴身手臂,且距离极短——多为非故意、反应时间不足,通常不判点球;其二,球员滑铲时支撑手撑地、低于肩线且自然用力点转移,触球多属正常动作,也不应被判罚。相反,若防守者将手臂外张至肩外、明确扩大门前面积,即便无明显意图,点球也具备充分依据。
VAR的普及降低了“明显漏判”,却放大了“灰区纠缠”。慢镜与静帧会夸大手臂位置的“异常感”,忽略了速度与意图。解决之道不是一味“技术化”,而是给出可操作的阈值标准:例如明确手臂离躯干的角度区间、相对来球速度与反应窗口、折射后距离门线的风险级别,并以此作为介入门槛。

因此,规则需要改,但改在“清晰与一致”:1)定义“非自然扩大”的量化参考(角度/距离/时间);2)设立三档判罚层级:明显犯规、灰区从轻、明显不犯;3)为VAR建立“介入清单”,只在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时介入;4)公开关键判例与音频,提高透明度与可预期性。只有这样,“手球判罚”才能回归比赛本身,既保护进攻公平,也不惩罚无辜的本能防守动作,真正落实埃尔纳内斯所言的那句常识:不是所有手臂触球都该判点球。
.gif)